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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大监管机构联手“取缔”虚拟货币

imtoken的钱怎么拿出来 2024-01-26 05:09:29

斑马网5月19日消息,对于越来越火爆的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狗狗币,相信不少投资者都经历过一夜暴富或重回解放的真实经历。什么叫“大起大落”,昨晚5月18日,央行终于发文,三大金融协会联合发表声明: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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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一出,虚拟货币持续暴跌。比特币一度跌至4.10000美元,人民币不到27万元,暴跌近8%,以太币价格暴跌5%%,BCH、LTC、OKT、BNB等币种也下跌5-10%。

·受此影响,24小时内,全网10.5万人被清算,损失50.5亿元。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投机反弹,严重侵犯人民财产安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公告如下事项:

一、准确理解虚拟货币的本质属性及相关商业活动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货币商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定补偿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不应该也不能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

开展法币和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等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行代币票等犯罪活动。

二、相关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社会责任,不得将虚拟货币用于产品和服务。服务定价,不得承保虚拟货币相关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虚拟货币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及本外币兑换业务;开展虚拟货币存储、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的投资标的。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管,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加强风险信息共享,提升行业联防联控水平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者终止相关交易和服务的措施中国人民银行虚拟货币发行时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触达手段,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做好虚拟货币相关风险工作。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推广、有偿导流等服务。为调查和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三、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权益损失

虚拟货币没有真实价值支撑,价格容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来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广大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中国人民银行虚拟货币发行时间,谨防个人财产和权利受到损害。个人银行账户应珍惜,不得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买卖关联交易充值码、转移关联交易资金等,防止非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四、加强会员单位自律管理

各会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监管要求,遵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不开展或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三协会将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督,发现违反相关监管法规和行业自律管理要求的,将采取行业通报、暂停会员权利、注销等纪律处分。会员资格按照相关自律规范进行,并向财务管理部门报告。举报,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